关于开展 2022年冬季实验室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12-1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基础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切实做好冬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213 号)和关于修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东成院〔202238 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冬季实验室安全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院(部)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有带文号的二级单位文件),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实行二级单位、实验室、房间责任人风险共担的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到岗、到人、到事,不留任何死角和盲点。各级责任人都要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二)抓细抓实,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

要深刻理解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问题的复杂艰巨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结合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健全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要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的管控,针对不同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要制定并完善具有专业特色的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要针对安全风险高发部位,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安全隐患台帐,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开展全面隐患排查,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

要认真抓好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对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21223日之前)

各单位根据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逐条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122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2)和《2022年冬季实验室安全专项治理二级单位安全资料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

(二)学校复查阶段(20221226-30日)

学校实验室督查组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重点关注各单位自查自纠过程中未发现的问题,或能够立整立改却未及时纠正的问题,或不能立整立改但未提出切实有效整改方案的问题,检查完毕后向各被查单位发放《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21231---新学期第二周)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学校复查两个阶段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举一反三的隐患整改工作,逐条做好整改记录。能够立整立改的隐患快速整改到位,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定期跟进,做到所有隐患闭环管理。

各单位须于新学期的第三周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附件4)提交至教务处。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

附件2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doc                             

附件3  2022年冬季实验室安全专项治理资料汇总表.doc

附件4  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模板).doc

 

 教务处

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