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东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的有关通知,学校将在2015级和2017级学生(在籍在校学生)中选拔赴台湾中央大学等十七所大学交流学习。现将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交流时间: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2.台湾十七所大学要求:详见附件1
3.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积极要求进步,好学上进,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
(2)性格开朗,有一定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8;
4.交流项目费用:
(1)学生需按我院当年度标准向我院交纳所有费用;
(2)免学费交换生在对方学校学习除学费外所有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
5.申请流程:
(1)申请报名的学生务必到各大学的网站上查询各专业领域及开设课程,并比对我院相对应专业的开课计划,需要能够基本吻合;
(2)有意赴以上十七所大学交流学习的同学,请于2018年4月9日下午四点之前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本科交流学习出国(境)学生申请表”(附件2),每位同学按照自己的意向顺序填报,经所在学院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同时附上本人成绩单,送交教务处(真知馆111张老师处);
(3)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经审核、公布后报东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根据“有来有往、人数相对均衡”的对台交流原则,江苏省台办会根据台湾高校来东南大学交换人数及高校进行审批,所以报名学生是否可以前往台湾交换最终以台湾高校审核情况及省台办批复为准。
联系人:教务处 张老师,真知馆111室。电话:025-58690722
发展合作处 董老师,真知馆307室。电话:025-58662809.
发展合作处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