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14浏览次数:0

全院各系(部、中心)、省级和院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项目指导教师:
    根据《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学工作相关制度汇编>的通知》(东成通〔2014〕5号)中《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于5月初开展2014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省级项目由教学部、院级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系组织专家组召开答辩会,以“项目认定书”为主要依据,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参加人员:专家评审组、各项目组全体学生、各项目组指导老师。
    三、验收时间、地点:项目答辩验收时间初步定于5月4日至5月8日。省级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由教学部另外通知,院级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由各系安排。请各系于4月28日(周二)前将本系院级项目答辩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和专家评审组名单报教学部备案,并将答辩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到项目组所有成员和指导教师。
    四、工作流程
    1.网上结题材料提交和审核
    (1)4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学生)登录“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填写提交结题验收表。
    (2)4月16日前,项目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审核结题验收表。
    (3)4月17日前,系主任登陆系统,审核省级项目结题验收表,填写结题验收意见。(院级项目暂不审核)
    (4)4月19日前,项目负责人(学生)从系统中导出结题验收表。
    2.结题验收材料的要求
    (1)结题验收材料准备。省项和院项结题验收前,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从系统中导出的结题验收表,同时提交项目认定书中“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及数量”所设定的结题验收必须完成的各项成果。如: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发表论文、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心得体会、展板等成果支撑材料。每个项目组将上述材料整理汇总,汇总办法:①编排好材料目录(附件2);②按目录顺序将各项材料依次排序;③每个项目前增加“子目录插页“(附件3);④完成上述三步后加入封面(附件4)。所有材料整理完成后于4月20日前交系综合办。
    (2)结题验收材料审核。系综合办主任负责结题验收材料的审核工作。综合办主任按上述要求对项目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审核表》(附件5)。省项材料经审核无误后于4月23日前交教学部。如发现材料不全,将视为不具备结题验收资格。
    (3)结题验收现场答辩。结题答辩时,项目组应提前准备结题专题汇报PPT和成果展示展板(附件6)。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共同接受答辩、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并与之沟通交流。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评价表》(附件7),对项目做出明确的成绩评定,以便学院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学分认定。
    (4)结题验收结果公布。答辩结束后,系综合办主任须将院级项目专家组评定意见于5月11日前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填写并上报《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8)。5月15日前,教学部将公布所有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5)结题验收材料上交。结题验收答辩结束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按专家提出的部分修改意见对验收材料进行修订,由各系综合办将所有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收齐汇总后,于5月12日前交教学部审核,教学部审核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将所有材料打印成册。所有电子材料要以项目名称为文件名刻制成光盘,与打印册一同送教学部存档。其他实物、软件等成果交项目负责人所在系保存,所有权归学院所有。
    此次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由教学部与各系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教学部具体负责省级项目结题验收,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58690744,办公地点:真知馆109。各系综合办主任负责本系学生参与的院级项目结题验收。
    欢迎全校学生届时观摩学习。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目录参考页
    附件3:子目录插页
    附件4:材料封面
    附件5: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审核表
    附件6:“成果展示”展板样式
    附件7: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评价表
    附件8: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通知及附件材料在学院首页“学生事务”中可下载查看。

 

                             教学部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