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制定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14浏览次数:0

各系(部、中心):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保证教学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办学理念和培养特色的具体体现,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培养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对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我院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更新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重构人才培养体系,凝练人才培养特色。
    二、基本原则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各类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有关“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引导和推动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支撑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等新精神、新要求;认真学习、理解和领会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内容、要求和标准;树立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服务地方行业需求、注重学生就业导向的办学理念;进一步体现“应用型高校 ”的办学定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 以“开放办学,多方合作,内涵发展”为思路,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切入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符合学院办学定位、体现应用型本科特点、具备明确职业岗位指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凝练、突出专业特色。要深入调研企业行业需求,找准专业培养定位、专业方向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要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同类高校人才培养的的经验和措施,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要推进专业交叉复合培养模式,推进学分制和模块化教学,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生态群。
    3.以“适度的理论基础,坚实的岗位能力,持续的发展后劲”为原则,调整课程设置,重组教学内容,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的改革。要按照培养定位和培养目标,厘清专业相关行业的核心能力,对接职业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把课程目标定位在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上;要突破传统的学科性教育的课程框架,构建面向应用、能力为重、理论和实践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和知识体系;加大选修课程比例,为不同来源、个性发展的学生制定多样化的、符合应用型人才成长特点的培养方案。
    4. 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需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专业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相结合、教师课堂教学和辅导员课外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道德和责任意识、创新创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以及身心素质、人文素质的培养,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都能得到良好的发展,具备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能力。
    三、具体要求
    1.培养方案总体框架由专业名称、修业年限、授予学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主要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实践环节)、毕业标准与学位学分绩点要求、课程结构和学分学时分布表、指导性教学计划等部分构成。
    2. 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应以学院人才培养定位为基准,按照专业人才培养、主要服务面向及对接的职业岗位,概括描述专业培养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毕业生可以就职的单位类型、从事的工作类型等。“培养规格”是人才培养目标的细化,是对所培养出的人才质量标准的规定,是对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描述。表述要清晰、准确、具体,要基本符合专业认证要求且体现学院、专业的定位和特点。
    3.指导性教学计划中各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82学分(工科类182学分,经管类可以适当减少),其中选修课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0%,实践环节(含实践教学、军训和第二课堂)理工科专业(含艺术类专业)所占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0%,经管类专业所占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5%。专转本专业总学分应是本科专业的1/2。
    学时学分转换原则为:每16学时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为每周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
    4.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平台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集中实践环节和第二课堂六个部分构成,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学分为总学分的30%左右(建筑与艺术系4个专业可以略低),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学分为总学分的25%-30%。
    (1)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含有“思政课”、数理基础课、计算机基础课、外语、体育、素质教育课等,采用“平台+个性化”的模式,原则上要求工科大类、经管大类、艺术和设计大类分别设置共同的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同时设置学生可以个性化选择的层次和模块。
    “思政课”依照国家相关文件设定。为了改变传统“思政课”教学中空泛的讲授和一味的灌输、“思政课”教学与课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际脱节的“两张皮”现象,“思政课”要加强实践环节,增加课外实践环节,使课内理论讲授和课外思政教育有机结合。“思政课”中的课外实践由学工部和各系辅导员结合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以主题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举办讲座等方式完成。
    大学英语课程分设6个级别以及若干外语拓展课程,6个级别为:大学英语(初)(大学英语初级)、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一级)、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二级)、大学英语三(大学英语三级)、大学英语四(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五(大学英语五级),各级别均相应执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布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外语拓展课程应根据相关专业的需要、学生发展的需要设置,以提高学生外语应用能力为目的,作为大学英语的后续课程。从教学模式上,实行分级教学,根据新生入院的英语水平,设置不同学习起点的大学英语教学班:A类班、B类班、C类班,起点分别为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初)。从教学方式上,实行教师课堂授课和学生网络练习相结合的方式。
    数学课程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和数理统计。高等数学课程采取分类型、分层次、分模块的教学模式,内容上必修和选修相结合。分类型是指考虑到各专业对数学知识的不同需求,将全院的高等数学课程分成三种类型:工科、经管、建筑;分层次是指考虑到不同学生后续发展的不同需求,将工科、经管类高等数学分别分成A、B两个层次;分模块是指以“必要的理论基础+强化需要和应用”为原则,设置通用内容的最低标准作为必修模块,另再设置选修模块提供给有学习兴趣及进一步深造的学生选择。
    大学物理课程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需要,采取分类型的教学模式,理论课程分成大学物理A、大学物理B、大学物理C三种类型,物理实验分成两种类型,分别与大学物理A、B和大学物理C相对应。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课采取 “1+1+X”的课程设置方案,其中“1+1”是指 “大学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目的是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和应用奠定一个较为宽泛的基础,同时也满足某些专业课程的先修要求。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在通识教育课程中设置“Office办公软件应用”与“大学计算机基础和程序设计基础”课程,“大学计算机基础和程序设计基础”课程设有四种类型供各专业选择,以满足不同专业学生对计算机知识的不同需求,艺术类、设计类可用Photoshop软件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课程代替程序设计课。“X”是指计算机硬件技术基础、数据库技术与应用、多媒体技术与应用、网络技术与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常用软件的应用(如办公应用软件、多媒体制作软件、网页设计软件、统计分析软件等)等内容,各专业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工部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各系负责实施,应在该课程已进行的教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师资队伍,提升质量和实效。
    素质教育课作为公选课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由教学部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应在已引入MOOC课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多种形式的优质课程资源,扩大学生的选择范围。学生从第二学期起选修,且选修类别、选修学分等要符合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要求。
    2015级全院通识教育课程平台设置一览表见附件一。
    (2)专业课程体系要注意结合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教育部2012版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要求、教育部相应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专业规范要求,围绕我院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来设置;要加以梳理与整合,要精心设计、整体优化,要以“学以致用”为原则,推动课程的教学内容改革;课程内容的选择除了要考虑知识本身的逻辑结构,更要以培养学生应用能力为导向;要注重行业能力的培养,及时引入企业行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聘请行业专家开设课程,实现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衔接;既要避免课程之间内容的重复性,又要注意课程之间内容的对接;学期分配根据专业教育的实际需要和课程衔接的前后科学安排。
    专业基础课是学习专业课的先修课程, 反映本专业领域最基本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共30学分左右,原则上应安排在二年级前完成。专业主干课应围绕专业核心内容,共20学分左右,原则上应安排在三年级前完成。专业方向课的性质一般为选修(限选和任选)课,要突出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对接职业岗位要求、根据学生发展需求设置若干组(至少2组)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包括与体现专业核心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相适应的课程模块、校企合作课程模块、交叉复合模块、考研课程模块等,每个模块学分必须一致。
    (3)实践教学包括实验(独立设课和非独立设课两种)、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方面,各专业应科学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理论以适用为度,强化实践环节,适当压缩课堂讲授学时,增加实践学时;要加强理论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的协调,加强课程实验内容和理论教学内容的衔接,加强课内外实践创新活动的结合,加强校内外实践实习环节的配合;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含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课程比例不低于60%。
    (4)第二课堂是第一课堂的有效延伸和重要补充, 含创新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对于培养学生的特长、技能和综合素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共设置6学分,包括“思政课”实践(社会实践、公益活动、聆听讲座、参加活动等)4学分,创新实践2学分。
    四、其它事项
    1.所有课程由开课单位归口管理。所有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和环节均应由开课单位负责对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进行同步修订。课程名称同时要给出英文名称。课程代码编写原则不变。
    2.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或教学环节均应明确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用矩阵图表示出课程或教学环节与“培养规格”中所述的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之间的对应关系(附件二)。
    3.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如转系转专业、考研复习、就/创业、企业实习、境外交流等),适当调整学期课程设置,拓宽一、二年级学科、相近专业大类平台,一年级尽量不安排专业课,理论课程尽量在前三学年完成,四年级上的教学活动尽量在第13周前结束。每学期的周学时要安排合理,相对均衡。
    4.对各专业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学时相同的课程,应统一名称和统一课程编号;课程名称相同但教学要求和学时不同的课程应在课程名称后加A、B等大写英文字母以示区别;课程名称不能随意使用缩写词,确保课程名称的规范、一致。
    5.每个系至少有一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有改革措施,体现特色。试行“3+1”等合作模式的专业,学分替代等要在培养方案中体现出来。每个专业至少指定一种学生必须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6. 教学计划模板另附。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列入教学计划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一栏;所有课程中上机的学时均应列入教学计划中“上机”栏目下。
    五、工作进程安排
    1.2014年11月:教学部发布制订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
    2.2014年12月20日前各系完成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和 “培养规格”部分的内容,31日前教学部完成审核和论证。
    3.2015年4月1日前:完成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并报送教学部。
    4.2015年4月15日前,教学部组织专家审核培养方案。
    5.2015年5月15日前,各专业修改并确定培养方案。
    6.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培养方案的终审、录入、编印等工作。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