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部、中心):
为表彰和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根据《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学工作相关制度汇编>的通知》(东成通〔2014〕5号)中《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学工作优秀奖”评选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评选2013-2014学年“教学工作优秀奖”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来院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且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职教师(包括理论课和实验指导教师);在学院连续任教满两年以上(每学年不少于一个长学期)的兼职教师。
2.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注重培养学生的优良学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师德高尚。
(2)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教学各环节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深受师生好评。
(3)完成工作量;无教学事故;无个人原因调停课或私自请人代课。
(4)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5)青年教师(40岁以下)应获得院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奖。
(6)除上述条件外,专职教师申报一等奖还需在本学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与改革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不包括增刊、专刊或论文集)。
②主持院级教改立项或为院级以上教改立项的主要成员(排名前三位)。
③编写出版教材(8万字以上)。
④指导毕业设计获省优秀论文。
⑤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
⑥指导大学生实践创新立项并结题后成绩为“优”。
⑦其他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兼职教师申报一等奖需在本学年内具备上述所列条件②④⑤⑥之一。
3. 各系(部、中心)在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认真考评的基础上,按附件中的名额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学优秀奖推荐表”(从教学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系(部、中心)签署意见后于6月5日前报教学部。
学院将于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各系(部)务必按时上报名单及有关材料,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各系(部、中心)“教学工作优秀奖”候选人名额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