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14浏览次数:0

全院各系(部、中心):
    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按照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不进行大的变动,只是对于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做调整的课程做修订。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将按照国家关于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进行较大变动。对于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以下事项提醒有关专业特别注意:
    1.根据江苏省省教育厅2014年4月1日下发的《2014年可以按“专业(专业方向)”形式进行招生的本科专业》文件要求,2014年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自动化)将不能再以专业方向形式招生,请土木工程系和化工与制药工程系认真考虑是否在培养方案中依然设置上述方向。如果设置,应与所属专业同一份教学计划,只是在专业方向课中加以区分。
    2.2014年我院申报的风景园林和工程造价专业已获教育部批准,需要制定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这两个专业2014级教学计划中的总学分、学时、通识课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比例等均与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相同,但应围绕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设置等方面尽量提前考虑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思路并体现在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中,以免两个年级的培养方案跨度太大。
    3.其他专业如需对已有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新的调整,应充分调研,考虑全面,并要提前考虑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思路并体现在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中。
    4.学院经与有关地铁企业协商,准备在2013级学生中选拔成立两个定向班,分别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输配电方向)和交通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为依托,这两个定向班的人才培养方案要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需求做适当调整。
    请各系于2014年5月底前将定稿的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纸质稿签字盖章)交至真知馆118教学部徐曼老师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