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14浏览次数:0

全院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加快专业内涵改造升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学院将组织进行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专业总学分为183.5学分。理工科专业(含艺术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含课内实验、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创新实践、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健康标准测试等)所占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0%,其中实验课程中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比例不低于60%,毕业设计(论文)12-14学分;经管类实践教学环节所占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5%,其中实验课程中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比例不低于60%,毕业实习6学分,毕业设计(论文)8学分。
    2、2013年新批准的专业根据专业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认真制订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
    3、原有专业的修订原则:全院通识教育课部分:《大学英语》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分级教学;《高等数学》实行分层次教学;《就业指导》课程调整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学分有所调整;《公益活动》课程取消。具体的学分、学时等安排见“2013级通识教育课平台设置一览表”(附件)。专业课部分各专业在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近2年在实施过程中已有的课程调整进行修订。
    4、各系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修改定稿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提交真知馆118室徐老师。
    请各系各专业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认真按时做好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附件:2013级通识教育课平台设置一览表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