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各单位:
根据《关于对独立学院和无锡太湖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抽查和复查的通知》(苏学位办〔2012〕21号)(附件1)要求,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将对2012年公布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抽查和复查,我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的20个专业(因建筑学专业还没有毕业生,故不在检查范围之内) 均属于被抽查的范围。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自查整改工作的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1、各系各专业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和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评审专家组所提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建设指导意见》(涉及部分专业)进行自查整改,各专业完成《自查整改报告》(样式见附件3),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真知馆109室周继荣老师处。
2、2013年1月18日前,教学部汇总整理各系各专业提交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3、寒假放假前,教学部向各系反馈修改意见。
4、2013年3月1日前,各系提交修改好的各专业自查整改材料,教学部和高教室汇总形成《学院自查整改报告》,经学院审批后报省学位办。
因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查整改工作涉及面广,关系重大,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省学位办《通知》,精心组织,按上述安排的时间及时完成工作。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