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资格审核、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14浏览次数:0

各系及2012届毕业班全体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批独立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17号)及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独立学院及其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暂行条例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有关会议要求,从今年开始,毕业生应按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条件和程序,向学院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为了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学院将从即日起至5月25日进行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1、个人信息及成绩核查: 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重要字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照片)和成绩数据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毕业证书发放的重要依据。从即日起至5月15日前学生本人登录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核查①个人基本信息及照片是否正确;②在校四年的总成绩表有无错误。对个人信息及照片有误者,写出书面更正申请交辅导员,由各系综合办汇总交教学部;对成绩有疑义者,可填写“成绩修改申请表”交各系教学秘书复审。逾期未提出纠错申请而影响毕业、学位审核,出现电子注册信息错误并无法纠正的后果,由学生自已承担。
    2、学位申请:根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手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东成教[2012]13号)相关条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同学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于5月15日前交辅导员。辅导员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学习情况、奖励情况、受过何处分、行为规范综合考评等级(注明四年的考评结论,如“四甲”、“三甲一乙”等)情况给出鉴定意见,由各系总支、系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后加盖印章,于5月25日前交各系教务秘书。
    3、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根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手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东成教[2012]13号)相关条例,各系教务秘书进行毕业资格、学位申请条件的审核并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2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于6月5日前报系学位分委会主任。
    4、确定毕业、结业、延期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今年结业或肄业(标准见学生手册)或延长学习年限(推迟毕业),同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不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期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于5月25日前各系综合办汇总后交系教务秘书。
    5、系学位分委会审议:系学位分委会于6月8日前召开学位授予审议会议,对申请学生逐一进行审议,将审议结果填写在“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表”中,于6月11日前将“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2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毕业、结业、延长学习年限名单报教学部审查和复核。
    6、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6月14日左右召开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当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可以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教学部据此办理学士学位证书并分发给学生所在系。
    特别提醒:
    各系特别关心往届校外延长的学生情况,尤其是已延长两年快到期及欠费的学生,并将本通知要求通知到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