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测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学院的一项常规工作。现将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将于第7周至第10 周(10月24日—11月18日)进行,其中第7周至第8周为各单位检查阶段,第9周至第10周为各单位总结、交流和整改阶段。
二、检查内容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除了常规地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外,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质量(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2.教师的备课笔记、课堂教学方法;
3. 学生的学习纪律遵守情况(准时上下课、上课听讲情况、课堂行为规范和作业完成等)。
三、检查方式
1.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负责并组织实施。
2.通过听课、查看备课笔记、审查教学大纲、抽查学生作业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
四、检查总结与反馈
各系(部)要认真进行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教学基本情况、各种统计数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集体与值得借鉴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建议等。11月25日前,各单位将听课表以及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交教学部(座谈会记录由各系(部)留存)。
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反映出的系(部)内部的问题,各系(部)要及时给予回应并及时处理;对系(部)反映的涉及学院层面的问题,教学部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专题研究,涉及全院性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方面的问题,将由教学部反馈至相关部门,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中的常规性工作,也是对学期前阶段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查、促进后阶段工作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单位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检查教学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学院教学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教学质量。
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