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院教学【2011】04号文件精神,经过院系上报接收名额、系学办评议推荐、教学部依据转系、转专业实施办法中各项标准对2010年级100名学生的转系转专业申请进行综合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等程序,现将56名初审通过的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特别提醒:根据转系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三条第6款,初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凡经学分替代后,一年级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35学分,建议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请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时慎重考虑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对上述初审结果有不同意见者,请在8月5日内向教学部反映。邮箱地址:zjssdf@126.com,联系人:温老师。
公示结束后无疑义者,由教学部发出通知,于8月13日办理转专业手续,14日随转入新班级进行一切教学活动。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