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2009年级学生学分学费应于本学年末按学生所选课程的学分数进行结算。由于学院首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为了让学生树立重视每个学期的选课结果的习惯,加深对选课结果将作为年度学分学费结算的重要依据这一新的政策理解,教学部于即日起至12月25日止提醒2009年级的学生(特别是异动生)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准自己的选课记录及学分数,然后到辅导员处在“修读学分汇总表”中签字确认。对选课学分有疑议者,请与各系教学秘书联系填写选课修改单,同时,在“修读学分汇总表”中修正学分数,再签字确认。学年末,教学部将对每学期学生确认的“修读学分汇总表”进行合并,计算出总的学分数,提供给财务部结算学生学分学费。
此通知请各系学办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工作态度,尽快通知到每个学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次学分确认工作。“修读学分汇总表”12月26日前报各系教学秘书,教学秘书仔细审核学生的签名及学分修改的信息无误后于12月29日报教学部。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教学部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