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学秘书:
下学期课表编排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教学计划的准确性,要求各院(系)认真核对09-10学年第三学期教学进程,并落实相关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具体日程安排:
第6-7周:核准09-10学年第三学期教学计划并制定教学任务书,第7周周末各系交换教学任务书。
第8-11周:落实并完成09-10学年第三学期教学任务书,包括落实任课教师、提出对上课时间安排的要求,以及对课程安排的特殊要求。
第12周:完成09-10学年第三学期教学进程表,并交给教学部。
第13周:教学部关闭网络,开始排课。
2.各系应首先根据教学计划核准09-10学年第三学期需开课程,然后落实任课教师,做好教学进程表。教学计划与教学进程中课程应该一致,不得出现遗漏、重复等现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对原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必须于第8周前提出申请报教学部审核、教学院长同意后,方可调整。开始排课后一律不得修改教学进程表。
任课教师对上课时间安排的要求等必须在任务书上表达明确,教学部将尽可能地根据教学进程表和任务书上所列要求进行排课,上课时间一经排定,将不予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