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学生科技成果、学科竞赛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11浏览次数:837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科研创新意识,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科技学术竞赛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取得以下成果的我校在籍本科生。

(一)在本专业期刊(知网能查询)上、以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为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

(二)获得与本专业内容相关且以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申报的第一专利权人或软件著作权人;

(三)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名义在专业期刊(知网能查询)上发表的绘画作品或设计作品的第一作者;

(四)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以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名义获奖的学生。

第二条  奖励标准

(一)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4000/篇,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2000/篇,被ISTPCSSCICSCD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1000/篇,其他学术论文奖励800/篇。(被检索的论文按最高检索级别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发明专利:接受申请,奖励1000/项,获专利授权,奖励4000/项;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励2000/项;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奖励1000/项;获软件著作权,奖励500元/项。

(三)发表绘画作品或设计作品:奖励800/个。

(四)竞赛获奖奖励金额(单位:元)

               获奖

金额              级别

 

竞赛

级别、类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项目

个人项目

组项目

个人项目

组项目

个人项目

国际级

6000

5000

5000

3000

2000

1000

国家级

A+

20000

15000

15000

10000

10000

7000

A

4000

3000

3000

2000

1000

700

B

3500

2500

2500

1500

800

500

C

1000

800

800

500

500

300

省部级

A+

10000

8000

6000

5000

4000

3000

A

3000

2000

1000

700

500

300

B

2500

1500

800

500

400

200

C

800

400

500

300

300

100

第三条  申报及奖励程序

(一)每年五月中旬,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收集在上一年度51日至本年度430日期间学生的论文、专利、作品的有关材料(论文原件,专利接受申请或授权证书),并报教务处。学科竞赛获奖名单由教务处提供。

(二)每年五月下旬,教务处统计和汇总学生成果,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院长批准公布。

(三)每年六月上旬,学校对学生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并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奖励金打入学生银行卡。

第四条  本办法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