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规定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11浏览次数:0

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分为自愿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和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两种情况。

非毕业班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非毕业班学生,虽未达到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所规定的学分标准,但因重修课程多,无法跟原班级正常学习者,可自愿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学习,但应在每一学期第一周内提出。

第二条 自愿申请转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家长签字、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办理流转手续。

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一)一年级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数<30学分;

(二)二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数<75学分;

(三)三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数<130学分;

(四)四年级(五年制)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数<180学分。

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成绩公布后各二级学院上报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并由辅导员通知学生及家长,在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办完流转手续。

第四条 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按转入年级的大学生手册进行管理,按转入年级的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转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必须参加转入班级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 转入下一年级的学生按转入年级的教学计划学习并确定毕业资格。在完成转入年级教学计划学习任务并补上以往所缺课程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选修部分高年级的课程。选修高一年级的课程须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无选课计划者不能办理选课手续,所学课程学分不予承认。

第六条 选学高年级课程必须参加课程考核取得成绩。

第七条 所缺课程和高年级课程基本完成后可申请跳

回原年级(标准同第三条),跳回原年级后按原年级教学计划确定毕业资格。

毕业班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 毕业班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是指仍留在四年级(四年制)或五年级(五年制)学习,需本人申请,学生家长签署意见,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同意,教务处、学生处审核批准后办理手续。办理时间以学校当年度下发通知为准。

第九条 毕业班学生转入下一年级须在校学习,按下一年级学费标准缴纳注册费及相应的学分学费,如需住宿须重新提出住宿申请,经学生处和后勤管理处批准后按当年新生收费标准交纳住宿费。

第十条 毕业班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按下一年级专业教学计划和学位授予条件确定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当下一年级教学计划和学位授予条件有较大变动时,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部门批准后亦可按原年级教学计划和学位授予条件确定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毕业班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不列入当年派遣计划。

第十一条 毕业班转入下一年级在校学习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毕业班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最多两次,每次时间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 本规定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