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学是教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教师评学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评学对象
全体学生。
二、教师评学内容
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学习情况作出总体的评价,主要包括课前准备情况、课堂纪律遵守情况、课堂精神面貌、课后复习与作业完成情况和尊敬老师情况等。
三、教师评学组织
由教务处全面负责,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与期中教学检查同时进行。
四、教师评学程序
1. 各单位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调查表》,对本学期所有任课班级的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担任合班课程的教师每个合班仅需填写一份表格即可;担任不同课程教学的教师须按所授课程门数填写相应份数的表格。
2. 各单位对任课教师填写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调查表》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结果交教务处。
3. 教务处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布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
五、其他
1. 教师评学结果将作为学生班级评优、评奖和学生所在学院考核的依据之一。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