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在本专业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要职责如下:
1.制订和修订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订本专业各课程、各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
2.负责本专业课程教师的聘任工作。根据教学需要和聘任兼职教师的难易程度,制订专职教师的年度需求计划,参加专职教师招聘考核。
3.制定本专业专职教师的培养方案,协助本学院院长安排实施。
4.负责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实践环节(实习、毕业设计等)的组织安排,拟定大纲、提出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教师、检查实施效果。
5.制订专业实验室建设以及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的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指导。
6.通过听课、与学生交流等途径了解教师(以兼职教师为主)的教学情况。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7.负责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了解本专业学生的学习状况,并从业务的角度进行必要的教育、指导工作。
8.每学期末向本学院院长提交本学期工作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