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学术讲座管理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术讲座管理,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范围内举办各类讲座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讲座内容必须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必须有利于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师生学习和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推动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审批制度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讲座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一)审批流程 举办学术讲座,主办单位至少提前5天,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术讲座申报审批表》,履行申报、审批及备案手续。经所在单位审批的讲座,由教务处统一备案,并在校园网发布讲座信息。 (二)审批内容 各单位应对学术讲座主讲人的身份及其思想政治倾向、讲座和报告的题目与内容的健康性和政治观点的正确性负责,并实施监督。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学术讲座,一律不得举办。 (三)过程监督 在组织举办学术讲座的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组织举办者应及时加以制止并消除影响,必要时应中止此次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讲座所在单位。 三、日常管理 (一)宣传报道 学术讲座经批准举办的,由教务处在学校网页发布活动公告;未经批准的,校内外新闻媒体一律不作报道。 (二)强化责任 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术讲座,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追究主办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讲座申报审批表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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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讲座申报审批表
| 主办单位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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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 座 主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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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专家基本情况 | |||||||||
| 姓 名 |
| 职称/职务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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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 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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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学术 成 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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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类型 | □ 校内专家 □ 校外专家 □ 境外专家 | ||||||||
| 讲座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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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间 |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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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 | 预计: 人,其中教师 人,学生 人。 | ||||||||
| 主讲内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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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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